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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第2項規定:「學校應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,並公告周知。」及同法第21條第2項規定:「學校應依前項準則訂定防治規定,並公告周知;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依前項訂定相關規定或專業倫理規範,並公告周知。」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輔導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4-06-11 13:06:22 點閱: 344 (另開新視窗)


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第2項規定:「學校應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,並公告周知。」及同法第21條第2項規定:「學校應依前項準則訂定防治規定,並公告周知;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依前項訂定相關規定或專業倫理規範,並公告周知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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