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務宣導之含糖飲料禁入校園篇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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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6-07-17 10:37:35  點閱:25


一、依據本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辦理。

二、依本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,規範食品業者、師長、行政人員和家長委員不能在校園內以獎勵、贈送或慰勞、販賣的方式提供含糖飲品給學生喝;校園內合作社、販賣機不能販賣含糖飲品;食品業者也不能外送含糖飲品到校園內供學生飲用。

三、請學生均衡飲食並於運動前、中、後適當飲用白開水以補充流失之水分,以維護學生健康。